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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产业去政策化之路渐行渐好
 
已阅:1172  2014-11-06
生意社11月06日讯

  化肥在我国一直视为关乎粮食安全的特殊商品,享受着国家给予的种种优惠政策。伴随行业的快速发展,之前的“特殊照顾”在与时俱进的市场前提下显得有些跟不上节拍,市场有所显现,国家相关部门也有察觉。特别是在近几年,“去政策化”已经成为化肥产业的一种基调。2015年即将到来,关于化肥的一些政策即将出台和调整,对于之前的种种猜测也将逐渐明朗。

  淡储:仍需不断完善

  原定于2014年6月就该启动的70万吨磷肥专项储备工作一直拖延到8月份仍未启动,结果却在行业的注视下默默取消,这对于原本就存有非议的淡储再次引发了行业的猜疑:专项储备的不了了之是否意味着冬季淡储也有变数,行业开始关注相关部门的一举一动。

  10月28日,在多个部门的协调努力下,2014年—2015年国家化肥商业淡季储备启动,一切猜疑尘埃落定。据知情人士介绍,含夏季取消的70万吨专项磷肥储备,此轮淡储在总量上减少了400万吨,承储企业共同按比例减量,减量资金约合3亿元。有人认为,专项储备的取消以及淡储总量上的减少,是淡储政策改革的前奏,但是不容置疑的是,淡储关乎粮安天下的大计,它的存在有着必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化肥商业淡季储备政策从2004年出台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十年。十年间,淡储调节了我国化肥生产与使用之间的淡旺季平衡,平抑了暴涨暴跌的价格,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化肥市场化步伐的加速,特别是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淡储政策的去与留成为行业议论的焦点。有人提出:产能过剩,市场经济,淡储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更多的声音是,化肥作为关乎粮食安全和民生所向的特殊商品,容不得半点疏忽,而且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背景下,淡储作为我国化肥产业中一项重要的国策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它的意义并不仅是“储水池”。

  当下关于淡储政策的议论还有很多,但总体而言,“改革与调整”是主流的声音,国家相关部门也在认真思考,有关负责人曾明确表态:化肥行业在沿着合理化路径一点点地在变,但是马上进行翻天覆地或者说改头换面的彻底改变,确实比较困难。相关的政策在某些程度上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整体上趋向合理,是渐行渐好、不断完善的过程。

  有了政策声音的铺垫和当前淡储总量减少,行业并没有表现出意外的态度,显然已经做好了“去政策化”的心理预期。

  关税:产能过剩下的“鸡肋”

  化肥出口关税一直是行业内饱受争议的政策,一边是以大局为重,一边是企业效益为先。而2015年的化肥出口在产能严重过剩的保障下将有望取消淡旺季税率。

  自2001年化肥取消增值税后,我国政府对化肥的进出口和市场价格采取了很多干预措施。进出口化肥关税政策,走过了由出口退增值税,到取消出口退税,再到加征出口关税,直至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路程、强力关税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限制化肥出口的坚定信心,保障国内市场供应的坚定决心。对抑制化肥大量出口、对稳定国内市场化肥供应量、保障农民能买得到化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也正是基于这种政策的感召,往往企业赶上好时机却不能像其他产品一样正常盈利,只得看着火热的海外市场却无回天之力,坐在家里干着急。而目前,恢复增值税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那么绑在企业身上的关税枷锁是否可以卸掉?既然增值税的改革已到节点,那么关税的改革是否也恰逢节点?

  与2013年相比,2014年关税方案对化肥出口整体“调松”,主要品种的旺季出口成为可能。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1—7月我国共出口各种肥料123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99万吨,增幅为67.7%。根据2014年度关税方案,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的出口关税水平均有下降;旺季期间尿素、二铵、一铵40或50元/吨从量税另加15%从价税,与以前年度的75%以上的特别关税相比,增加了旺季出口的可能。从2014年的关税制定和出口状况来看,我国化肥关税政策正在由严变松。

  十余年前,从农业安全稳定的角度出发,中国的化肥产业肩负着稳供保价的重任,一切都围绕着让农民用得上、用得起优质化肥出发。因此,“免征增值税,减轻化肥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征收关税乃至特别出口关税,保障国内化肥供应”成为必然之举。而今天,我国化肥产业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化肥产业的最大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在这样的形势下,取消淡旺季税率正是业内企业普遍期待中国化肥产业市场化的真实诉求。

  增值税:公平竞争的前提

  对化肥行业给予增值税税收优惠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作为涉农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税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直接免征、先征后退等税式支出方式予以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呈现两大特点:一是优惠政策覆盖面宽。优惠覆盖了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等各环节。二是惠及化肥品种齐全。除氮肥、磷肥、钾肥以外,同时惠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有机肥等产品。但是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关于取消增值税优惠的说法在行业不绝于耳。

  从2001年开始,生产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现在大部分的化肥产品都没有再征收增值税。到目前为止,在增值税的环节上,化肥享受恩惠十余年。按常理来看,免税是一种恩赐,但是一些企业和专家,甚至是人大代表都在呼吁化肥恢复增值税。

  业内普遍认为:增值税作为间接税,具有多环节征收、税负易于转嫁和应税项目所含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等特点。随着目前化肥市场、定价机制及行业发展的变化,厂家或经销商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税收的优惠,另一方面却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决定销售价格,使税收优惠无法直接惠及农民群众。其结果是生产厂家、经销商成为优惠政策的获利者,而税收政策的优惠对象却由于国家取消最高限价而没有得到预期的实惠。

  不过也有人认为:增值税正是完全市场化的标志之一。恢复增值税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影响并不大,但是恢复增值税就意味着化肥将等同为普通商品,接下来所享受的优惠电价、运输等政策将会逐步取消。对于恢复增值税,业界普遍表现出支持的态度,在行业市场化加速的进程中,国家并没有对优惠政策执行一刀切,而是“小步慢调”基调,给予了充分的缓冲空间。

  小步慢调的市场化之路

  除了以上的政策之外,化肥行业所享受的运输、电价、天然气价格等政策也在逐步向普通商品靠拢。优惠政策面临全面取消,市场之手将逐步取代政策支持来推进化肥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确定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各行各业全面向市场调控进发。

  同时,近年来化肥行业发展迅猛,“产能过剩”逐渐取代“供不应求”,成为化肥市场的主调。面临新的形势,重新定位化肥的产品属性,逐步通过减少与其它产品相比的优惠空间来加快化肥产业市场化的改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实现各项政策的一刀切,而是以审时度势的态度,用小步慢调的节奏让国内企业慢慢适应市场化之路。

  化肥企业不会因为市场化改革而惊慌失措。但政府需要考虑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针对化肥生产和销售进行政策调整,必须在化肥进出口、农业补贴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方案,才能保证化肥行业的稳定发展。

  当前,2015年各项政策正在酝酿,行业对于政策的调整也逐渐趋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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